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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规范  |   审计常识
平定县审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审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编制全县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全县的审计统计工作;对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进行审核;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审计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审计收缴违纪款项汇总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和专项补助经费;组织审计执法检查;负责审核、复核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督促检查审计决定落实;负责宣传法规,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内审机构的相关业务的特约审计员联系。
  
(二)财政审计股
   
拟定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县金库办事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缴拨付情况;负责审计乡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各乡镇政府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向市审计局报送财政审计结果。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工商企业审计股
   
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审计调查。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对地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县级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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