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新疆-首页
       
单位简介 计生动态 法律法规 宣传教育 技术服务 计生协会 奖惩制度 行风监督  
                                                   发展成果·留言板    
 

·我县召开计生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计生协会秘书长李艳秋
·我县召开计生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计生协会秘书长李艳秋
·我县召开计生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计生协会秘书长李艳秋
·国家计生协会秘书长李艳秋
·我县召开计生工作情况汇报

   
  首页><计生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文


第七章附则

来源:人口计生网  作者:本站      
    第四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平定计生网 版权所有 2006 All Right Reserved.